广东肇庆一门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被罚500元
摘要: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38.6元,并处500元罚款。
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(广东肇庆)网站获悉,肇庆市烟草专卖局对端州区嘉悦电子产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,门店的违法事实为“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”,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肇烟处[2023]第A06号。
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38.6元,并处500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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